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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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建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乡建2016年6月29日
乡建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关于指导思想、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编制规划目标、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绿色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
二 、重庆知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市城设委实施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乡建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关于重要内容之一。应包括主要目标、编制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建筑节能建筑完成 ,其中 ,绿色万盛经开区、重庆知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经开区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两江新区 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高新区、
三 、基本原则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
